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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现在改为每年5月底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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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现在改为每年5月底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1.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1.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1.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1.5、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1.6、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1.7所得税:计算出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或者应退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二)对象与方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为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可自愿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提高汇缴质量。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三)程序与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而出具相应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每年为客户出具汇算清缴报告是我司的业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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